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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防工程和通信警报的拆除、改造审批程序
 
程序 报审资料 审批内容 办结时限 收费标准
人防工程 接受申请 书面申请报告 确定防护等级、补建面积或补偿价格 签订人防工程补建或补偿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1.因拆除、改造等原因减少的人防工程面积按晚地建设标准收取费用,即每平方米2000元。
2.加因改造等费用按实际加困改造方案收取费用。
现场调查
签订补建或补偿协议
办理报废手续
通信警报 1.接到拆除或移位申请报告后,现场勘察,作出同意与否的答复; 拆除或移位申请报告   在接到报告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 按照拆除、移位安装工程预算一次性付清费用。
2.审批同意的,双方签订《防空警报设施拆除、移位安装工程预算一次性付清应缴费用,审批不同意的,告知原因; 拆除、移位安装工程预算 核定拆除、移位安装工程预算  
3.移建完成后,申请单位提出移交验收报告,我办组织现场险收,合格的准予办理移交,不合格的限期改建。 移交验收报告   在接到报告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